任命:
王旭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;
杨心冰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;
赵俊山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庭庭长;
张海霞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;
王建军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;
刘永强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;
董聚强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;
薛玉辉为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。
免去:
李方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、审判员职务;
杨心冰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庭庭长职务;
赵俊山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;
张海霞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;
王建军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刘永强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;
马兰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;
田庆军的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。